共同科目:
(1)國語文能力測驗(含國文、作文、閱讀、國音等基本能力)(採選擇題及作文,配分比例6:4)
(2)教育原理與制度(「教育原理」含教育心理學、教育社會學、教育哲學等;
「教育制度」含與本教育階段相關之政策、法令與制度) (採選擇題及問答題,配分比例6:4)
專業科目:
檢定類科 |
專業科目 |
題型及配分比例 |
幼稚園 |
1.幼兒發展與輔導:
包括幼兒生理、語言、認知、社會、人格、情緒、道德等領域之發展及保育與輔導等。 |
1.採選擇題及問答題。
2.配分比例7:3。 |
2.幼稚園課程與教學:
包括幼兒教育課程理論、課程設計、教學原理與設計、教學環境規劃及教學評量等。 |
1.採選擇題及問答題。
2.配分比例6:4。 |
特殊教育學校(班) |
1.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:
包括評量策略、評量工具、結果解釋與應用、特教學生鑑定與安置、各類特教學生身心特質、輔導、相關專業服務及家庭支援等) |
1.採選擇題及問答題。
2.配分比例6:4。 |
2-1.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(身心障礙組):包括特殊教育課程發展與設計(含個別化教育計畫)、教學原理與設計(含教材教法)、教學環境規劃(含輔助性科技)及教學評量等。 |
1.採選擇題及問答題。
2.配分比例6:4。 |
2-2.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(資賦優異組):包括教育與教學模式、特殊教育課程發展與設計(含教學環境規劃)、教學原理與設計(含個別輔導計畫)、教學評量及特殊族群資優生之課程與教學等。 |
1.採選擇題及問答題。
2.配分比例6:4。 |
國民小學 |
1.兒童發展與輔導:
兒童發展包括生理、認知、語言、社會、道德、人格及情緒;兒童輔導包括主要諮商理論或學派、輔導倫理、團體輔導、學習輔導、兒童適應問題診斷與個案研究及心理與教育測驗。 |
1.採選擇題及問答題。
2.配分比例7:3。 |
2.國民小學課程與教學:
包括國民小學課程發展與設計、教學原理與設計、班級經營及教學評量等。 |
1.採選擇題及問答題。
2.配分比例7:3。 |
3.數學能力測驗:
普通數學(數與量、代數、幾何、統計與機率)、數學教材教法(數學教材內容、兒童數學概念、 數學教學與評量) |
1.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。
2.配分比例6:4。 |
中等學校 |
1.青少年發展與輔導:
青少年發展包括生理、認知、社會、道德、人格及情緒;青少年輔導包括主要諮商理論或學派、輔導倫理、團體輔導、學習輔導、行為輔導、生涯輔導、青少年適應問題診斷與個案研究及心理與教育測驗。 |
1.採選擇題及問答題。
2.配分比例7:3。 |
註:考試科目「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」採身心障礙組、資賦優異組分別命題,分成兩類試題考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