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分學程、輔系、雙主修

學分學程、輔系、雙主修之差異

學分學程、輔系、雙主修之差異

項目 學分學程 輔系 雙主修
證書(證明書)形式 發給學分學程證明書 學位證書加註「輔系」名稱 學位證書載明兩個系(班)授予雙學士學位
申請時間 約於每年4~6月辦理(依學程設置單位公告為主) 自第二學年起至第四學年第2學期5月開始申請

(112學年度學士班含進學班輔系雙主修查詢及申請事宜)
自第二學年起至第四學年第2學期5月開始申請

(112學年度學士班含進學班輔系雙主修查詢及申請事宜)
申請標準 請至國立嘉義大學學分學程網站查詢 請至國立嘉義大學轉系,輔系及雙主修相關規定查詢 請至國立嘉義大學轉系,輔系及雙主修相關規定查詢
修課規定 至少20學分以上,另依各學分學程規定。
至少有9學分不屬於該學生之主修、輔系或其他學程應修科目
其中應修科目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、雙主修、輔系之必修科目
應修滿主學系最低畢業科目學分及加修輔系規定之專業(門)必修科目至少20 學分 應修滿主學系最低畢業科目學分並修滿加修學全部專業(門)必修科目學分
畢業學分數須比主學系及加修學系最低畢業學分數較多多40學分以上
備  註    --- 須經主學系及輔系系主任同意 須經主學系及加修學系系主任同意,並報請主學系及加修學系所屬學院院長核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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